粤北片《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宣讲培训班在清远市召开

11.09.2017  17:41

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省林业厅印发关于举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宣讲培训班的通知》要求,9月6-7日,粤北片《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宣讲培训班在清远市召开,培训班邀请了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家组组长李小川,对《条例》的制定背景、修订过程及重点条文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省森防指专职副总指挥、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彭尚德出席会议并作森林防火业务工作部署。

彭尚德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严格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火,推动广东森林防火工作上新水平。二要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工作。结合9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的热潮。三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不断推进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部门森林防火责任、基层和经营主体森林防火责任;不断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通信指挥、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不断加强防火设施、灭火装备、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好管好用好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组织开展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的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备战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韶关、河源、肇庆、清远等4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森林公安局局长、防火办主任,所辖33个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森林公安局局长、防火办主任及新丰江林管局的相关领导、人员等共180人参加了培训。(省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