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模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

03.06.2020  10:22

各有关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2020年广东省省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和学校《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重点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在机关部处、教辅单位、群团组织及附属单位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教辅单位”)开展“模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教辅单位的政治建设、提升机关教辅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力,激励机关教辅单位广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在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为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选树一批“模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让机关教辅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有先进、赶有示范。

二、创建标准

(一)模范党支部

1. 参与创建的范围

机关教辅单位的党支部,不含学校党委直属党支部。

2. 参与创建的党支部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2017年以来,党支部或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单位成员年度考核结果全部在合格以上等级。

(2)2017年以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

3. 模范党支部创建标准

参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基层党支部“七个有力”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机关教辅单位党组织的实际,创建标准如下:

(1)政治建设好。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尊崇党章、践行党章,牢记“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在促进中心工作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

(2)理论武装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党组织的学习制度,提高“第一议题”“双周学习”的效果;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

(3)组织建设好。党支部建设规范,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达标创优;按照学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聚焦“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支部政治把关作用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疫情防控、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深化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党建工作有抓手、有特色、有成效,单位业务工作完成质量高。

(5)作风纪律好。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成效显著,能够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作风务实清廉,干事创业敢担当;能够经常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服务意识好,管理效能高,师生群众满意度高。

(二)党员示范岗

1. 参与创建的范围

机关教辅单位内设岗位或科室。

2. 参与党员示范岗创建的集体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有在职在岗正式教工党员2人以上。

(2)2017年以来,在职在岗教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等级。

(3)2017年以来,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未发生工作被问责,或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等情况;未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等。

  3. 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

党员示范岗的党员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应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应勇于创敬业奉献先锋、创清正廉洁典范,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模范作用。

(2)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始终保持积极热情的事业心;能够在危机面前挺身而出,在困难面前勇挑重担,在失误面前敢于担责。

(3)岗位业绩突出。认真钻研业务,是部门业务的“政策通”“活字典”,在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表现突出。

(4)工作作风优良。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情为师生服务,虚心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师生认可度高。

(5)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清正廉洁。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2020年6月)。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创建标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可根据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模范党支部”或“党员示范岗”(也可同时申报)。申报需填写《模范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和《党员示范岗申报表》(附件2),于2020年6月17日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dj@scau.edu.cn,纸质版送至办公大楼621室。

(二)确定创建名单(2020年7月前)。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并公布“模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创建名单。

(三)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创建单位(岗位)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创建计划,开展创建工作。

(四)评选模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学校根据创建情况,通过创建成果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力量对创建单位(岗位)进行评选,产生模范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并授予相应标牌。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创建申报工作,并以创建为契机,及时总结、凝练创建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机关教辅单位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傅梅芳;联系电话:85283566

附件1:模范党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党员示范岗申报表  .docx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