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头市澄海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13.06.2018  23:25

粤教督〔2018〕21号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澄海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汕头市澄海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澄海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强化顶层设计,创新发展举措,增强现代发展意识;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着力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