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30.12.2016  21:35

  12月20日,汕头市正式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6月3日,该市启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强”)以来,通过加强“创强”组织领导,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以及精心准备、抓好关键环节等措施进一步加快该市质量发展基础建设。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创强”申报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汕头市委书记陈良贤对质量工作给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先后4次对质量工作作出指示,多次明确提出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刘小涛代市长带队分别赴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汇报、沟通,得到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林依民副市长对整个创建过程部署、协调和抓落实,带领汕头代表团赴京参加“创强”申述答辩会,以参评小组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创强”申述答辩工作。

   二、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为推进“创强”申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省委省政府今年只推荐汕头申报“创强”,期望汕头当好粤东西北的表率,打造全国质量标杆。5月24日召开的广东省质量大会期间,省委书记胡春华会见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时,请求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汕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充分肯定汕头市重视质量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出席广东省2016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质量品牌推进会,并为汕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专题辅导报告,给汕头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出招把脉。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全国首个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放在汕头。

   三、精心准备和抓好关键环节,为“创强”申报成功获批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呈现汕头亮点。 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申报材料编写工作。市质量强市办组织精干力量,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等困难,全力以赴、夜以继日开展申报材料的编写和收集工作,突出展现汕头近年来的发展成效和质量工作亮点。按时完成近2万字的申述报告编写,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是抓好申述论证环节,充分展示 城风采。 市质量强市办联合汕头电视台认真制作“创强”视频宣传短片,传递汕头正能量和质量工作亮点;精心准备好市领导的答辩演讲稿和PPT,及时加强与国家质检总局的沟通,多次赴北京、上海请教专家,确保在答辩现场传达汕头质量的最强音。 三是高标准抓好“质量月”活动和质量工作考核,彰显粤东西北示范作用。 该市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联合省质监局举行广东省2016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质量品牌推进会,充分展示汕头的好形象和“创强”的信心与诚意。市质量强市办高度重视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准备,提出在全省“保前六争A级”的既定目标。

    (汕头市局 陈昌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