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首例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

28.06.2017  17:50
              6月20日下午,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少文同志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了一宗涉及征地行为的行政诉讼。这是《广东省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定》颁布以来,汕尾市第一宗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市人大、市政协派部分代表和委员到庭参加了案件审理旁听。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汕尾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导和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人大以及政协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都有着重要意义。
            此次林少文副市长代表汕尾市政府出庭应诉,起到了一个良性的示范效应,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行政机关对法律和对人民诉求的尊重,得到了汕尾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