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着力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之都

05.04.2016  12:58

去年,江门以全国第一名的成绩,成为全国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之一,并获得三年共6亿元的国家扶持资金,结合省市配套资金,将带动社会投资超过800亿元。去年年底江门还获批成为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市。为着力打造“江门特色、广东标杆、全国示范、国际平台”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之都,江门市制定“雏鹰计划”和一揽子“1+15”配套政策,2015年以来全市认定小微双创基地29个,新建成5家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究院);3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家省级院士工作站。


江门市市长邓伟根表示,下一步江门将继续在小微双创上努力开展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探索。将推进小微双创综合改革试点市建设,推动商事制度、金融服务、小微准入、人才服务等12项改革,加快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南方教育装备创新产业城、“侨梦苑”等小微双创载体建设。


育雏成鹰小微企业展翅腾飞


去年,江门审议通过《江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5~2017年)》(也称“雏鹰计划”)。方案提出到2017年,要实现小微企业就业人数累计增长30%,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300%,授权专利数增长100%,实现       就业目标、创业目标、创新目标“三大新突破”。


为加快落实“雏鹰计划”,江门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目前已制定第一批共16项,统称“1+15”政策。其中政策总纲及14个具体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已面向社会公布并全面征求意见,1个作为政府内部专项政策。同时,江门市编制了两个名录库作为配套保障,并向社会公布。“15个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分为普惠性政策(10个)、竞争性政策(3个)和专项性政策(2个)三大类。“2个名录库”即小微企业名录库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库。


江门对纳入工商部门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免征缓征项目共41项,其中直接免征8项。全市收费项目免征缓征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经测算,预计每年可减轻小微企业负担1.6亿元,3年共减免4.8亿元,惠及全市超过3万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还可享受每年近7000家企业可获补贴券,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补贴5000元;入驻示范基地租金最高可减1万;个体转小微企业一次性奖5000元;小微企业创业者可申请资助初贴等优惠政策。

来源:  信息时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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