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邀请民法专家讲授民法总则

18.04.2017  18:39


广东法院邀请民法专家讲授民法总则

 

 

4月15到16日,广东法院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称“民法总则”),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贾东明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两位享誉全国的民法学专家为法官授课辅导。

 

  据了解,今年3月1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法官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总则内容,此次培训特意邀请了贾东明、王利明两位民法权威专家现场授课。培训会上,贾东明主任介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四次民法典编撰和本次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下一步民法分则的制定计划、民法总则的重要意义,相关条文的立法原意、新增或修改的重点内容。王利明教授从民法总则的本土性、时代性、开放性等方面,深入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体系、民事法律行为、监护制度、法人制度、非法人组织等立法亮点和法条适用要点。

 

  “民法总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民众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同时也是法官裁判与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表示,广东法院将把认真学习、正确适用民法总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逐条领会,学懂学通,特别是新增或修改的内容将成为学习和司法实务中的关注重点。

 

  据悉,本次培训虽然在周末,且采取的是现场加视频同步的形式,但仍然吸引了全省各级法院立案庭、各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审管办、研究室等司法行政部门的干警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纷纷认为,民法总则对于提升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水平,规范社会生活,强化民事权利保护,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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