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公布今年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年龄,纳税情况等都纳入指标

19.04.2019  10:59

大洋网讯 昨日,海珠区教育局公布了《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与去年的政策相比,今年海珠区积分指标有了较大的调整,分三大类共10项指标。今年,该区把年龄、技术能力、纳税情况等都纳入指标。

记者从《细则》了解到,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需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有本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而入读初中一年则须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与去年的政策相比,今年海珠区积分指标有了较大的调整,分三大类共10项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项外。

根据《细则》内容,纳税情况这项指标,分为普通劳动者和所投资创办的企业,均将以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广州市纳税情况积分,对同时满足这普通劳动者和所投资创办的企业条件的,可以累积积分。

在经费补助方面,海珠区对提供学位解决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入读需求学位的民办学校,按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补助费用不直接发放到个人,接受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在收取学杂费时按上述标准对随迁子女减免相应费用。

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

1.确认积分:申请人为子女申请2019年度海珠区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前须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制入学”项目的积分。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djf.lsj.gz.gov.cn/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2.网上申请积分制入学:申请人于5月6日至5月16日17:00,登录该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申请。逾期未上网申请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信时记者卫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