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9.09.2017  17:3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改革方案(2015-2020)》(广海大党〔2015〕104号),学校党委近期制定实施了《广东海洋大学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7〕68号)。该方案明确了学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紧密对接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事项,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与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海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组建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各专项改革工作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建立校院联动、各方协同的改革推进机制,确保改革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激发学校和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注重把推动学校建设发展和维护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确保学校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师生。

——完成6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任务。 学校在深入调研并全面明晰学校的存在问题与发展目标的差距及关系的基础上,以有效解决问题和快速推进学校发展为指引,以是否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自身发展为指向,提出六项重要改革任务,着力破解制约学校建设和师生发展的问题与瓶颈,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完善学科专业设置机制,优化人才培养工作;二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优化进人用人环境;三是改革科研管理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改革资源管理机制,提升资源使用效益;五是实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营造文明向上的校园氛围;六是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高学校治理能力。

——制定21项具体改革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六项任务,学校明确将采取“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制度、改革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机制、完善本科专业设置机制、深化学分制改革、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改进职称评审机制、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资产处置与管理、深化后勤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等21项具体措施,并将各项措施逐一明确分工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制定承接政府“放管服”改革事项38项配套制度。 学校突出学科专业设置、人事制度、科研体制机制、资源配置与经费使用管理、内部治理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制定承接政府“放管服”改革事项的38项配套制度和政策推进改革,及时清理和废止影响学校发展和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的、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与政策文件,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

学校要求,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全面深入地向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宣传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厚氛围,形成改革合力,为实现学校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动力和保障。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深化“放管服”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