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首批5家试点药店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

29.08.2014  03:03
记者从清远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经过层层审核,清远确定了首批5家试点药店,并在8月底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正式把婴幼儿配方奶粉纳入药品管理体系严格管理。

清远新闻网讯 记者从清远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经过层层审核,清远确定了首批5家试点药店,并在8月底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正式把婴幼儿配方奶粉纳入药品管理体系严格管理。

首批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试点药店都集中在清城区,分别是清远市清城区新城爱心大药房汇江花园店、清远市邦健医药有限公司花厅店、清远市海马王大药房先锋店、清远市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赢之城店、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门分店。

据了解,清远将对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专项许可、专柜销售,并参照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进行管理。试点选取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没有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同时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且必须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销售覆盖面较广,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并具备设置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

清远将按照卖药品的标准来严格要求奶粉!”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此前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要充分借助药品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

据了解,年内清远还将在其它各县(市、区)继续开设试点店,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药店全面推开,达到保质便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