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13.06.2018  23:25

粤教督〔2018〕22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均衡水平;增强现代管理的意识,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教育管理效益;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打造区域教育特色品牌。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