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

20.07.2017  17:09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精神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文件规定,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整治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潜入地下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支出,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力度,遏制由地上转地下、由公开转隐秘的公款吃喝行为。

  整治工作将聚焦三个方面: 一是 违反国内公务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接待标准,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二是 违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经费等管理规定,在出差期间违规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在单位账目中变相支出公款吃喝费用。出访团组违规组织无必要的宴请或宴请未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等。 三是 违反国内公务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或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招待私客,套取公款,借机发放单位福利或赠送土特产品等。同时,加大对部门下属单位的整治力度,遏止上下级单位之间违规宴请,下属单位接受有关单位、企业宴请,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以及主管部门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公款吃喝费用等行为。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其中: 学习动员阶段, 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 各部门深入查摆本单位在违规公款吃喝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深挖根源、及时整改。 重点检查阶段, 省财政部门结合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在省直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以及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查处工作;省纪委通过巡视、暗访等方式查处违法违规公款吃喝行为;省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时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公款吃喝问题。 总结提高阶段, 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