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委召开《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

01.11.2017  18:27

11月1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机关巡视员李焕新就《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情况进行说明,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主持会议。省老龄委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郭跃文,省老龄委副主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红山,省老龄委委员、省民政厅巡视员王长胜,省老龄委委员、省老龄办主任潘正钦等领导出席会议。列席发布会的还有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老年社团代表。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17年9月28日,新修订的《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由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广东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要制度安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保障广东省老年人权益、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标志着广东省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出了新步伐,在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机关巡视员李焕新解读《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军讲话


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主持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