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议在广州召开 第三批将对韶关等6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30.08.2018  10:30

  8月29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议在广州召开,动员部署今年实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工作,明确第三批将于9月对韶关、惠州、东莞、江门、阳江、清远市开展督察。副省长、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瑞生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事求是、扎实深入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以督察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基层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构建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永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聚焦重点,精准督察水污染防治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提升、“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督察组要注重做好与各地的沟通衔接,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科学系统分析研判,指导帮助解决存在问题,避免造成环保“一刀切”;要严明督察纪律,发扬优良作风,坚决维护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公信力,以高度的责任感高质高效完成督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