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辉副厅长率队赴梅州河源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督导工作

01.08.2017  16:32

为落实中央及省领导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批示,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7月23日-25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荣辉率省第六督导组赴梅州、河源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督查暨二季度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首先来到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参观住院大楼,了解医生工作环境,向医护人员详细询问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和康复情况。在该院新院区施工现场,张副厅长查看建设规划,详细了解工程进度,充分肯定梅州市委市政府开展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整体搬迁工作;对投入1亿多元,通过改造梅州市华侨中学旧教学楼,新(扩)建60000多平方米新医区的做法表示赞赏。督导组在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实地查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有关台账资料,并召开由梅州市委政法委、梅江区委及公安、卫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张副厅长在会上强调,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是中央和省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央和省委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当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部署抓落实,工作要到位,保障要到位。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作,充分体现梅州市委市政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今年以来梅州市无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用事实证明了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工作一样能取得良好成效。张副厅长对梅州市下一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核准完善资料,拿清底数,分类掌握,重点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高风险人群的动态管理;二是要落实措施,确保“防控、治疗并举”的具体工作措施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单位特别是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3类以上的高风险严重精神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四是要创新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五是进一步充实精防人员力量,加强管控工作;六是要加强保障。对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工作的医护人员,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特殊补助制度。

在河源市,张副厅长带领督导组分别到建设中的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河源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和源城区新江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检查督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收治和社区康服管理工作。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立即召开现场工作会,反馈督导意见。在听取河源市委政法委、卫计委、公安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张副厅长指出,河源作为全省4个无地级市精神疾病专科诊疗医院的地区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督导工作以来,行动迅速,力度大,效果明显。在全省率先建立精神障碍患者鉴定人责任保险制度;新建一间市级人民医院,与河源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合署办公,集中收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但是,河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由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太多,等待提升的空间很大,须奋起直追。张副厅长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将督导组反馈意见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市领导督办。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精管人员专职制度,特别是在乡镇、街道、社区要配备专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人员;三是进一步落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五是要强化各项保障制度。河源市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相关部门会后要立即将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向本单位主要领导作专题报告,落实整改措施;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市卫计委等部门,就市第二人民医院(河源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医护人员编制、交通等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争取早日建成,收治患者。

省精神卫生中心社会精神研究室主任林勇强作为专家全程参与督导,针对两市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在落实发放严重精神障碍监护责任补贴、加强收治医院建设、加强执业医生专业化和管理人员专职化、落实高校等场所排查、提高患者服药率、社区康复率等方面分别提出有针对性专业意见和建议。

督导期间,张副厅长还与梅州、河源两市的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主要领导及分管市领导进行座谈。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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