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创新环境监管模式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六百三十一家企业首配环保主任

25.11.2017  17:41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晶  通讯员江李婷

  “利剑一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环境管理又亮新招,宝安区631家重点染污源企业首配“环保主任”,目前已上岗。

  此举是为了在环保部门和企业之间建起沟通桥梁,进一步促使企业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对自身负责的环保自律自治管理模式。

     门槛不低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宝安区试点“环保主任”制度,就是要通过创新监管手段,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王伟雄指出,宝安区对重点污染企业率先推行“环保主任”试点,是监管模式的一种创新,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建立“沟通互信、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根据规定,“环保主任”应是宝安区在管污染源企业从事环保工作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这一职位门槛不低。

  根据规定,“环保主任”原则上需任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背景,或两年以上环保领域从业经验,或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宝安区规定,重点污染源企业应选派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作人员担任“环保主任”,作为企业和环保部门沟通联络的桥梁。企业协助组织、协调、督促员工贯彻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职责不小  

  “环保主任”共有7项职责,涉及贯彻落实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规范治污设施管理、落实环境安全责任、配合环保部门执法检查等。

  根据规定,“环保主任”还要负责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完善环保资料和动静态档案,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等。

  同时,作为“宝安河务通”企业联络员,“环保主任”要及时查收环保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按规定主动上报企业环保动态信息。

  不难看出,试点“环保主任”就是要督促所在企业守法经营,对自身的环境问题、规范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升工业污染源规范化水平,推动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负责监管的环境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宝安河务通”随时监管企业的环保情况。“这样一对一的互动更直接,更有效果。”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一名监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环保主任”管理工作由宝安区环保水务局委托区环保产业协会统一管理,定期反馈培训、考核、备案等情况。

     培训不虚  

  为协助“环保主任”尽快掌握环保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宝安区面向全区631家在管重点污染源企业及部分上市公司环保管理人员,分批开展“环保主任”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涉企主要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最新法律和案例解读,当前的环境形势及各项管理制度,“环保主任”应做工作解读,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管理等。

  培训旨在让企业更直接认识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自身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让“环保主任”进一步系统掌握本企业的主要环境问题、环境风险、污染物的处理工艺、环境应急处置等相关技术及管理要求等。

  根据制度设计,培训完成后,宝安区将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据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局长李育基介绍,宝安区将在“环保主任”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宝安区环境保护管理模式的转变,结合后续试点的“环保管家”的市场化服务,为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支撑。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张楠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下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 

  污染企业是排污主体,自然也应是治污主体,理应切实履行治污责任。近些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于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外部压力不能少,内在动力也不能缺。 

  近些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在不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排污许可等各项制度措施,各类督察(查)力度持续加大,督促或者倒逼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对企业来说,这是承担责任的外在压力。 

  不过,经验告诉我们,真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还需要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这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效果可以持续。深圳市宝安区试点“环保主任”制度,就是在帮助企业理顺环境管理机制,提升内在治污动力。 

  别小看这类“”创新。很多情况下,这类创新恰恰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如果开展得好,真能提升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意识。 

  我们期待,宝安区的“环保主任”制度能发挥这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