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严防森林山火,渡过平安清明

09.04.2018  13:12

春季天干物燥,加上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增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三大措施,管好农事用火,管死农俗用火,管严林事用火,切实保障林区平安。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教育。各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镇、村两级森林防火责任建设,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低碳祭扫,力求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扑火意识,营造浓厚的节日森林防火氛围。

二、加强火源管理,做好重点监控。清明节期间,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七禁止”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吸烟等野外用火行为,坚决把火种堵在林外。同时对片区坟山墓地进行监控,对重点高火险区域和关键地段严格监管,确保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责任落实,做好信息互通。清明防火时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责任不脱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在每天下午4时前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地的森林火情信息,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

据悉,清明期间,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