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11.05.2021  16:35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数学(代码1选择A01至A06下属申请代码,选择最后一级);

  2.生命科学(代码1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选择最后一级);

  3.材料科学(代码1选择E01、E02、E03、E13下属申请代码,选择最后一级);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 2022 1 1 日至 2024 12 31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5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其他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 2021 5 10 日至 2021 7 9 日下午 16 ;伊朗合作者须在INS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INSF提交申请。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5月18日前与我们联系,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唐家林 倪慧群

      联系电话:85280070


链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