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机关纪委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05.11.2018  16:2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省民政厅机关纪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真正使学习的过程变成了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把执行监督《条例》落实的过程变成了进一步做好各项监督工作的过程,进一步推动纪律成为全厅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提请厅党组、厅直机关党委带头学习。根据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监督的通知》精神,机关纪委在纪委会学习的同时,及时提请厅党组、厅直机关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党组会(党委会)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抓实《条例》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努力在学懂弄通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体现“头雁效应”。

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解读归纳。为便于学习贯彻和宣传记忆,机关纪委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到十的学习记忆法”。即:“一个指导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类重点人、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种处分、六大纪律、七个有之、八项规定精神、久久为功、10月1日施行”等,并邀请资深的纪检业务专家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解读,围绕新增内容、重要章节、处分规定、学习宣传等进行交流探讨,使厅机关和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得到实在管用的学习体会和学习资料,加深理解、认知和记忆,提高了学习效果。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学习贯彻落地开花。机关纪委积极协助督促厅党组和机关党委抓好抓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相关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年度工作检查督察和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情况专项检查,采取看、听、问、查、访等形式,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日常监督,对学习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对学习贯彻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和执纪不严等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