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墓实质是有法不依的产物

03.04.2019  11:03

  ■ 张国栋

  近日,有媒体对福州沿海部分地区毁林建造豪华墓、活人墓问题进行监督报道。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整治行动,要求福清、长乐、连江三个县区开展全面清查,一个月之内恢复山体植被。

  媒体对建造豪华墓、活人墓问题进行了监督报道,当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整治行动,这是一种良性互动,无论效果如何,态度首先是好的,这一点应予肯定。而且从给出的举措看,既要求迅速查清事实,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乱占林地建“豪华活人墓”,更限期一个月之内恢复山体植被,可见效果也是值得期待的。

  笔者认为,整治豪华墓、活人墓别止于恢复植被,也不能总是坐等媒体曝光,不能总是待到清明时节而是应注重日常,主动出击,力求防患未然。

  同时,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现象,并非福州的“特产”,而是在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景观”。而媒体既不是“豪华活人墓”的专职管控部门,也不可能时时处处都监督得到。这就要求各地相关职能部门需尽心尽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

  要知道,建造豪华墓、活人墓,大都是未经审批砍伐林木,毁林挖山,不仅违反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也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可忍孰不可忍。而且,建造“豪华活人墓”,表面看是有些“活人”胆大妄为,其实质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产物。

  从这一角度来说,整治豪华墓、活人墓,保护生态环境,除了查处涉事的“活人”,还应对履职不力的监管部门、执法者开刀。此外,应疏堵结合,加大公墓建设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只有这样,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现象,才有可能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