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陆河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29.01.2019  18:41

粤教督〔2018〕67号

 

陆河县人民政府:

由汕尾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陆河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陆河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陆河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现代化教学能力,强化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为提升陆河县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