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所学校收到“安全罚单”

10.11.2018  14:20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自2018年春季开学以来,广州警方依法对26所未按规定整改校园安全隐患的学校,处以罚款、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广州警方依法对市第一一三中学、荔湾区新晖学校、广东华商技工学校、广州华联外语实验学校等26所未按规定整改校园安全隐患的学校,处以罚款、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罚。其中,荔湾区新晖学校在2018年5月4日、6月29日,被公安民警多次发现该校保安员未持有《保安员证》,以及未携带防护器械上岗,违反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学校一直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荔湾区郭村幼儿园、荔湾区常春藤实验幼儿园、黄埔区大风车幼儿园等均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

26所受行政处罚学校名单

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广州市信息工程职业学校、越秀区卓艺菜园东幼儿园、荔湾区新晖学校、海珠区琴海居幼儿园、荔湾区郭村幼儿园、荔湾区常春藤实验幼儿园、白云区育婴幼儿园、白云区广州华联外语实验学校、白云区钟落潭镇竹一村幼儿园、白云区森侨幼儿园、白云区育婴幼儿园、黄埔区大风车幼儿园、黄埔区格登幼儿园、黄埔东联学校、南沙区金业小学、花都区清长蓝幼儿园、花都区乐儿幼儿园、从化区善施学校石岭幼儿园、增城区广东华商技工学校、增城区白石小学、增城区鲭鳞幼儿园、增城区红苗幼儿园、增城区圳口幼儿园、增城区金喜鹊幼儿园。

广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蒙锋、岑柏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