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签得1800万元贷款意向合同

15.07.2015  13:35

  梅州网讯  五华县近日举行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签约活动,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4家企业签订了1800万元的贷款意向合同。

  根据《五华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县财政投放2000万元资金,存入由县政府授权的基金管理机构县中小企业局在合作银行开设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账户,作为企业贷款抵质押物不足进行增信及风险补偿,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该县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签约活动中,该县中小企业局分别与邮政储蓄银行梅州市分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五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五华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业务合作协议,邮储银行梅州市分行与广东省五华县华联机电实业有限公司、五华县信用联社与梅州市航威斯电子有限公司和梅州市翔星玻璃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梅州分行与广东健和包装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签订了1800万元的贷款意向合同。此外,有近20家中小微企业分别向三家合作银行递交了《五华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入池推荐表》。 (刘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