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投811万元建农村幸福院 底线民生保障进一步提高

10.01.2015  04:56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被列入2014年市政府惠民实事的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30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

  据悉,全市共投入资金811万元建设农村幸福院,其中国家补助资金9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补助建设资金421万元,总建成面积达10840平方米,新增加床位300个以上。农村的老年人也像城市的老年人一样,有了自己家附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4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统计至去年11月底,全市运用市级资金共向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52.13万元。

  在众多困难群体中,残疾人群体无疑是更需政府关怀的人群。记者获悉,2014年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今年的补贴标准有了大幅提高,其中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至1200元。全市共有35920名残疾人(其中低保对象15563人,重残20357人)享受了补贴。

  2014年,全市共支出城乡低保金14252.76万元;城镇、农村人月均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76元、348元,人月均补差分别达到342元、190元,实现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把年人均收入低于5640元的城镇困难群众和低于360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了低保范围”的目标任务。全市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人/年5904元—11664元,集中供养标准人/年5904元—13044元,支出五保供养金9223.2万元。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了当地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60%。

  去年,市政府修订完善了《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和孤儿等实行全额救助,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医疗救助人年均标准提高到934元。2014年,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2290多万元,享受医疗救助对象159930人(次)。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已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并启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