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最高可得8万奖金

15.07.2015  20:07

14日,东莞市法制局发布《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据了解,市环保局将设立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经核实为有效举报的,由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并奖励举报人。市民可举报的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过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从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工业废水的;擅自拆除、闲置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工业废水直接排放的;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增加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工序或车间并正式投入生产的。《办法》对不同类型的举报,设置了金额不等的奖励。其中,金额最高的是——举报人准确指出企业直接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可邮寄信件或亲自前往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被举报企业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具体的违法排污线索及相关材料。如果举报人提供的资料不详,或提供的线索材料不全,导致查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视为无效举报,不能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