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人10万元拖了16年 法院要追究他才慌了神
近日,被执行人在怀集法院启动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程序前,主动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履行了付款义务。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被判赔偿
“我来开车!”阿能(化名)和阿元(化名)是同村兄弟,1998年9月13日,两人驾驶阿元的两轮摩托车到怀集县凤岗镇办事。
回程时,还没有领取驾驶证的阿能一时兴起,抢过摩托车驾驶。行至甘洒镇平头滩路段时,不小心撞倒2名正在路边养护公路的道班职工,其中黄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其后,黄某的丈夫及未成年子女将阿能和阿元告上法院。1999年8月20日,怀集法院判处阿能赔偿黄某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抚养费等各项损失10万多元,阿元负垫付责任。
■艰难的执行过程
判决后,没有履行能力的阿能和阿元索性逃匿外地打工,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执行法官聂广青在查找执行人及其财产无果后,无奈只好中止执行。
15年来,怀集法院两次恢复该案的执行,数次查询两名被执行人的财产,均由于没有发现和查找不到被执行人无功而返。
2015年5月,该案被再次恢复执行。由于逾期履行,根据法律规定,阿能和阿元所欠赔偿款的双倍滞纳金已达16万元,本息共欠26万多元。看着巨额的债务,他们更加不愿意履行了。执行人员黎学勤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发现阿元在佛山市三水区某银行有存款3万元,他立即前往三水查封,并根据这一线索,通过排查和蹲守,查找到阿元并将他带回了法院。又通过阿元得知阿能在某洗车档打工,遂将阿能也带回法院询问。
■拒不执行追责入刑,震慑“老赖”还款
申请执行人早在第一次中止执行后便开始了信访之旅。人大、政法委、上级法院,每年均能收到他们的投诉、信访信件。对于一个藏匿、逃避执行的当事人,执行法官也是有心无力。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黎学勤发现阿能和阿元是具有偿还欠款能力的。黎学勤指出了他们行为的违法性,并严肃告知,根据刑法规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追究刑事责任。而阿能和阿元仍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向执行人员吐苦水诉困难,就是没有付款的意思。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正告无效后,黎学勤向院领导报告,决定启动追究阿能和阿元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法律程序,并向立案庭提交了立案材料,着手收集有关材料准备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这下阿能和阿元慌神了。他们立即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付款事宜。
经过执行人员多次主持调解,阿能和阿元与申请执行人一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阿能和阿元一次性支付10多万元赔偿款给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追偿延迟付款滞纳金。协议签订后,阿能和阿元按时将款项汇进了怀集法院执行款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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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