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深圳市罗湖区等8个市(区、镇)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公示

19.09.2016  19:34

 

为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推动城乡广泛开展社区教育”的精神要求,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广州市从化区、增城区,深圳市罗湖区、盐田区,中山市石岐区、小榄镇,韶关市南雄市,潮州市湘桥区等8个申报的市(区、镇)(其中从化区、南雄市为申请初评,其他为申请复评)进行了现场调研检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评审。现拟确定深圳市罗湖区等8个市(区、镇)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附后)。

现就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9月19日起至9月26日止。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高中职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宏伟,电话:020-37627151,传真:020-3762745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8日   

 

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拟确定名单

 

广州市:

从化区、增城区

深圳市:

罗湖区、盐田区

中山市:

石岐区、小榄镇

韶关市:

南雄市

潮州市:

湘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