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施救却收两千元拖吊费 拯救队:车主自愿

04.06.2015  11:21
近日,江西抚州的符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投诉称,5月21日凌晨6时许,他驾驶车牌号为赣F91370的挂车经过206国道干才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随后他的挂车被查扣在梅县顺通交通拯救队停放。当事故处理好后,次日上午他拿着交警开具的放行单去取车时,却被拯救队告知要求交纳拖吊费2120元。车辆是符先生自行开过去的,为何要收取巨额拖吊费?这凭空而出的费用让符先生很是费解。


双方签订的拯救费协议书。


发票收费项目只写着拖吊费2120元。


梅县顺通交通拯救队停着不少车辆。

  近日,江西抚州的符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投诉称,5月21日凌晨6时许,他驾驶车牌号为赣F91370的挂车经过206国道干才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随后他的挂车被查扣在梅县顺通交通拯救队停放。当事故处理好后,次日上午他拿着交警开具的“放行单”去取车时,却被拯救队告知要求交纳拖吊费2120元。车辆是符先生自行开过去的,为何要收取巨额拖吊费?这凭空而出的费用让符先生很是费解。

  ●本报记者 张爱飞

  车主

  自己开车却要交拖吊费

  “原本只是轻微的碰撞,车主双方可以协调解决的,但拯救队的人叫我把车开到拯救队。我心想只是停放几天费用应该不高,就同意了。”符先生说道。第二天当事故处理好后,符先生拿着由交警部门开具的“放行单”来到拯救队取车时,却被拯救队的工作人员告知要支付进场费、施救费2000元,停车费120元共2120元。“我去拯救队取车时,非要让我签拯救费用协议书,我不签字交钱对方就不肯放车。”符先生说道。对于拯救费用协议书中的拖吊费2000元,符先生觉得这是乱收费。“根本就没有拖吊费这回事,车不是拯救队拖过来的而是我开过来的,取车时车也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维修,只是停放了一天而已,就收我两千多元。”符先生对拯救队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很不满。另外,符先生告诉记者,与他的车辆发生碰撞的另一辆挂车也停在拯救队,但其交纳的费用却是2500元。同样是发生事故的挂车,同样是停放一天,收费却不同,符先生对拯救队的收费标准提出了质疑。

  因为对拯救队收费标准不满,符先生和对方争执了许久,为此他还报了警,但没有得到解决。直到5月22日下午,符先生考虑到连日下雨,若不交这笔费用拯救队不放行,他担心车上货物被淋湿,无奈之下签了那份拯救费用协议书,并交了这笔费用,这才让他取回车辆。记者在符先生提供的由拯救队开出的发票上看到,收费项目只写着拖吊费2120元。“协议书是在车停到拯救队后要求我签字的,如果是在车辆拖到拯救队之前让我签这个协议,我是不会签协议,更不会把车开到拯救队。”符先生愤愤地说道。

  拯救队

  车主自愿且已签订收费协议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梅县顺通交通拯救队,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拯救队收取符先生2120元费用一事。拯救队收费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符先生的收费项目包括进场费、施救费2000元及停车费120元合计2120元。记者请拯救队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收费标准,但该名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收费标准在负责人办公室,要等其回来才能拿到。昨日下午,记者和拯救队负责人康先生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拯救队收费是参考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拯救队收取符先生停车费为60元/天。然而,记者从梅县物价局收费管理股了解到,此类事故停车场收费标准为10吨以上车辆停车费30元/天,符先生驾驶的车辆为10吨以上车辆,但拯救队却收取高于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一倍的停车费。针对符先生提出的未对车辆进行施救一事,他表示:“发生事故后拯救队派出一部重型作业车前往施救,施救前同作业队员现场协议价格,车主同意后才进行作业。”他指出,并不是如符先生所说,在车停放到拯救队之后才与对方签订协议书的。他表示,在事故发生后车辆停放到拯救队之前,双方就已经签订协议,并且对方是出于自愿的。

  律师

  价格问题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咨询了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的刘中强律师。刘律师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带有些强制性,但是收费需要依据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实施。“如果发生事故后,大家都把车停在路上也不是个事。”他说道。关于协议书中的各项收费内容,如果乙方符先生对甲方拯救队的价格问题有疑惑,可查对方收费许可或投诉物价部门。如果觉得合同不平等,则可向消委会投诉或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有关此事的处理及后续动态,本栏目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