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降水导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洪涝灾害(续报三)

17.05.2014  18:06

  据统计,截至5月14日16时,深圳、珠海、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肇庆等9市、24个县(市、区)、154 个乡镇(街道)遭受洪涝灾害,全省受灾人口12.98万人,经核实,因灾死亡5人(均为东莞市塘厦镇外来务工人员);紧急转移安置2.14万人;倒塌房屋245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2.14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0.02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65亿元。

  灾情发生后,灾区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春华书记、小丹省长和海光副省长关于切实做好防御强降雨及次生灾害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应急救助工作力度,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和善后工作,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