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培训社区矫正司法警察

27.05.2014  15:58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提升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近日,市社区矫正办在市公安民警培训中心举办广州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暨驻区司法警察业务培训,市司法局派驻各区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司法警察,各区(县级市)社区矫正办负责人和部分司法所代表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充实,安排紧凑,突出工作实务性和实操性。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邓超峰处长就如何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避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了专题辅导,市社区矫正办围绕规范社区矫正入矫宣告程序、加强驻区司法警察执法工作、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并提出了工作要求,驻天河区、荔湾区的司法警察汇报交流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成效及心得体会,越秀区、海珠区分别围绕密切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和规范衔接管控措施、扩宽社会帮扶渠道等方面作经验介绍,番禺区洛浦司法所、萝岗区东区司法所分别介绍了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立“社区矫正矫治与教育实践基地”以及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军事化监管措施的做法。通过培训,达到了学习交流、经验共享、共同提高的目的。

  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袁英宽作总结讲话,肯定了我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对驻区司法警察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二要规范执法,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三要善于总结,在工作中注意固化成功经验,提炼特色做法,形成工作长效机制。袁副局长还要求各区司法局要为驻区司法警察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市社区矫正办要充分发挥好业务指导和后勤服务作用,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驻区司法警察,使他们能安心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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