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普通高校骨干校医培训班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5〕51号
各普通高校:
近年来我省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省教育厅定于6月29-30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举办全省高校骨干校医培训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各普通高校校医院(含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业务骨干,每校1人。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回校后能承担起本校校医院的二级培训任务。本次应急救护的培训主要是技能练习和应急救护证考核,应急救护证有效期2年,持证且证件未过期的校医不必报名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和考核。
二、培训内容
(一)传染病防控
1.高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程序
2.高校诺如病毒疫情概况及防控要点
3.高校登革热疫情概况及防控要点
4.高校结核病疫情概况及防控要点
(二)艾滋病防控工作
1.广东省高校艾滋病疫情概况
2.高校学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需求与应对
3.高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经验交流
(三)现场应急救护技能和考核
1.心肺复苏术
2.常见意外伤害的处理技术
3.创伤四项救护技术
4.技能考核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
1.报到时间:广州地区学校校医6月29日上午8:00-8:45报到,广州地区外学校校医6月28日下午15:00-17:00报到。
2.培训时间:6月29日9:00-17:30,6月30日8:30-16:30。
(二)地点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四、 培训费用
学员往来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报销,其它费用由我厅负责。广州市外高校参训学员统一安排食宿;广州市高校参训人员只安排午餐。
五、有关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来认真抓好落实,按要求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并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1)填好后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提交。
联系人:广东省学校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吴畅渠;联系电话:020-34076022,13600066956;传真:020-3407498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许颖,020-37627022。
附件: 报名回执和交通路线图.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