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反目

13.12.2014  03:18

制图:王云涛

  同居女网友怀孕产女

  他想撇清关系被起诉

  作为大龄剩女,张芬(化名)很庆幸能在近40岁时认识男网友唐某。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很快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他们没有去办理结婚证,因为觉得相爱的人不在乎那一张纸。

  这风平浪静的生活,很快在张芬怀孕后掀起风波。张芬一开始以为,唐某希望她怀孕后,赶潮流到美国生孩子。然而,当年届40岁的张芬发现自己怀孕时,唐某却一反常态,要求她打掉孩子。张芬想到自己是高龄产妇,好不容易能够怀上孩子,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不仅要生下孩子,还要兑现当初的期望——到美国生孩子。可唐某这时玩起失踪,怀孕5个月的张芬为了顺利在美国产子,于2012年6月到法院起诉唐某,要求其支付营养费和生产费。

  唐某应诉自曝,自己患有“弱精病”,没有生育能力,张芬的孩子肯定不是他的骨肉。胎儿没有出生,不能进行亲子鉴定,张芬也只好向法院提出撤诉。

  同年11月,张芬产下一女婴,又继续与唐某为孩子的抚养费发生争吵,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愿。2013年1月,张芬以女儿的名义起诉唐某。经法定机构鉴定,确认唐某为的张芬所生女儿生物学父亲。

  这时唐某不能赖账了。法院判决,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一样,父母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遂判决唐某支付孩子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直至18周岁为止。

  不久,张芬第三次将他告上法院,称自己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已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作为单身母亲,今后还要独立抚养孩子,想想都怕。张芬认为,被告唐某对她在怀孕期间及生育后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经济帮助的义务,要求支付包括她赴美国产子费用、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22万余元。

  开庭时,张芬哭诉唐某当初是怎样骗她上床怀孕,又承诺怀孕后就去美国生子,最后骗得她的信任。“孩子就算是非婚生子,但唐某需要支付我生育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张芬如此认为。

  唐某也喊冤枉,称两人非夫妻关系,没有法律上婚姻关系相互扶持的权利义务,而且去美国产子也是张芬的一厢情愿。“我可没说过要去美国产子的话。再说,到美国生孩子可是违法的事。”唐某说,除了对孩子的抚养费,他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地点:花都法院

  结果:判令被告唐某支付原告生育小孩的医疗费5000元。

  依据: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芬诉求的生育孩子产生的营养费及到美国生育所支出的费用,均没能提供证据,故不予支持。不过鉴于张芬产下与唐某共同生育的孩子,生孩子必然会产生医疗费用,唐某应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李海强 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