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负面清单项目实施区别对待

31.07.2014  19:32
对正、负面清单项目实施区别对待,对项目实行宽进严出。

根据《方案》,惠州市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了惠州市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正、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涵盖农林水利、线性工程、社会事业与服务三大类项目,负面清单涵盖重点流域、区域内不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环保准入门槛的项目。

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方案》规定不得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我们实行即报即批,尽量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朱燕含介绍,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享受简化服务,一是通过下载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可直接在市县(区)环保部门服务窗口进行申报;二是在已开通该网上服务事项的市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网上申报,资料审核无误后,可立即办理许可手续。

对例如正、负面清单项目实施区别对待,对项目实行宽进严出。”朱燕含强调,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在享受审批快捷的同时,还将加强项目建设中、建成后监管。同时,作为一个具有实际操作指引的《方案》,环保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规定动态调整投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正、负面清单。为强化项目环保准入指引,每年将修订发布《惠州市招商选资环保准入指引》,明确禁止、鼓励项目和分区域环保准入要求,从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行业准入和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清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