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审一起五一假期堵车索赔案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审一起五一假期堵车索赔案
来源:南方网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审一起五一假期堵车索赔案,双方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退还因堵车导致旅游泡汤的某公司1.7万多元。
旅行团赶不上高铁 行程取消
今年4月份,东莞某鞋材公司为员工报旅行团准备五一期间到桂林阳朔等地旅游。4月30日下午,旅行社派车欲将公司员工送至广州南火车站,但在广深高速路段遭遇小长假大堵车,最后未能按时赶到火车站,无法搭乘高铁前往目的地,旅行行程被迫取消。事后双方一直协商不成,无奈之下,东莞某鞋材公司将某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旅行社退回预交旅游费并赔偿损失共计46140元。
旅行社称,由于收取的大部分旅游费用都已经实际支出,仅能退回鞋材公司2139元。鞋材公司不能接受旅行社的说法,双方协商不成,鞋材公司遂把旅行社告上法院。
谁为堵车负责?双方都喊冤
庭审时,旅行社提出5点抗辩意见:一、错过预订的高铁是因为高速公路堵车导致,这种情况属于意外事件,且是旅行社已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并非旅行社违约;二、旅行社已在意外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即与旅客沟通改为大巴前往目的地,旅游团完全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旅游,但旅客拒绝;三、旅行社在意外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尽量减少旅客的损失。但实际支付了车票、保险、酒店、租车、导游费用21000余元,能够退还的款项2000余元已经主动退给鞋材公司;四、即使认定未能按时搭乘高铁是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行社也仅仅是部分违约。
鞋材公司认为,高速公路塞车不属于意外事件,旅行社应当可以预见,由于旅行社选择行车路线不当,才会遭遇塞车,旅行社应当负责。鞋材公司要求旅行社双倍返还定金19228元、退还预交的旅游费21861元(扣除已退还的2139元)、支付违约金4800元及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以上共计46140元。
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旅行社公司退还原告某鞋材公司17379元(含已退还的2139元),于8月21日之前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