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区公务用车减至330台
工作人员对区直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封存。贺欢 摄
记者昨日从清新区获悉,该区日前已完成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共对183台区直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封存,改革后区直机关公务用车从513台减至330台。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清远市清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12月底前,该区还将完成乡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83台区直机关公务用车被封存
清新严格执行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置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
《方案》提出,清新区将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形成符合区情的公务用车制度。2015年9月底前,完成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2月底前,完成乡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整体节支率不少于7%。
据悉,参与公务用车改革的机构范围包括:区各镇(场)、区纪委机关和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协机关,区审判机关,区检察机关,区直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区委机关、区工商联,区委、区政府所属参公事业单位,以及该区党政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记者了解到,清新区严格根据《方案》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日前已经完成了区直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记者25日当天见证了工作人员对区水务局、住建局等部门的183台公务用车进行现场封存。据悉,改革后,区直公务用车从原有的513台减至了330台。
科员每月可领300元交通补贴
记者获悉,公务用车改革后,清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45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月250元。
《方案》提出,对参改人员,取消公务用车实物保障,公务出行方式自行选择。区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太和镇、清城区旧城,在该保障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乡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一般乡镇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不超过5辆。
《方案》提到,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和政务接待用车。参改单位改革前已配备公务用车的,改革后可保留1辆;改革前未配备公务用车的,不新增配备。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的执法执勤用车。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原有规定的编制数予以全部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总体保留比例不超过原有编制总数的70%。
《方案》明确,参改人员在规定区域外进行公务活动,公务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的,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选择单位留用车辆和社会化租赁车辆方式的,必须在保证节约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批准,由机关后勤管理部门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提供出行服务,租车费用在各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贺欢 丰志毅 黄继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