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起四类对象符合对应条件可申请端州公租房

20.08.2014  12:18
市住建局公布《2014年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8月25日至9月24日期间提出申请。

    近日,市住建局公布《2014年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及《关于肇庆市端州城区2 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8月25日至9月24日期间提出申请。

    根据通告,受理对象包括具有端州城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和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

    其中,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到用工单位申请。

    据了解,申请人需提供及如实填写《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户籍居委会领取或在肇庆市住建局网站下载。

    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端州城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端州城区户籍,并在端州城区居住生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554元/年(即1296/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6万元(含)以下;

    3、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

    4、提出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端州城区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3年;

    2、在端州城区工作满3个月并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已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3、父母在端州区单位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

    (三)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端州城区居住证;

    2、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累计购买社会保险3年(含)以上;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554元/年(即1296/月,含)以下;

    4、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

    5、提出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申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复退军人有效证明材料;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929元(即1994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6万元(含)以下;

    3、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 4、提出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