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横穿马路引发争执 的哥涉嫌故意伤害

27.05.2014  11:05

东莞时间网讯 路人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然后便是一场谩骂,接着是争执与厮打……近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汪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9日19时许,某出租车公司员工汪某驾出租车途经寮步镇横坑村汽车东站门口时,被害人张某突然横穿马路,致使汪某紧急刹车,双方因此对骂,继而发生争执。争执中汪某殴打了张某,致其受轻微伤。后汪某驾车想离开,张某及其妻子周某香在驾驶室外拉住出租车不让其离开,汪某加大油门,强行开车,张某夫妻被拖行数米,最后导致周某香摔倒,造成二级轻伤。随后公安机关接报后赶到现场将出租车拦停,然后将汪某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记者 吕雯晰 通讯员 廖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