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三次醉驾 这个90后又被抓了

04.07.2016  23:00

6月30日晚至7月1日凌晨,三角交警大队在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设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醉驾案3宗。

其中,此次被查的“90后”男子何×业,已是从2012年以来5年内第三次醉驾被查。目前,3名醉驾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三角交警大队通报,当晚,三角交警大队以辖区真善美酒店等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为重点区域,从6月30日23时起至7月1日凌晨2时,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联合镇公安分局联防大队警员全力开展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期间,过往司机凡有饮酒迹象的,一律接受酒精呼气测试,达到酒驾以上标准并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一律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7月1日0时许,何×业驾驶粤J/666C0号牌摩托车沿三角镇福源南路往福源北路行驶,途经真善美酒店红绿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截停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何×业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0时50分许,执勤民警还先后在真善美红绿灯路口、南三公路三角镇东润华庭小区门口对开路段,查获何×辉、冯×华两人醉酒驾车,其中何×辉酒精含量为127.0mg/100ml,冯×华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两人均属于醉酒驾车。

经查,何×业、何×辉、冯×华三人均为三角镇本地人。其中1990年出生的何×业,自2012年以来,5年内已经先后3次因醉酒驾车被抓。

2012年,何×业因醉酒驾车在黄圃镇被抓获,后于2013年4月被判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4年3月27日,何×业在南三公路三角镇醉酒驾车并肇事弃车逃逸,最终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后被判拘役三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4000元。另外,2009年 ,何×业还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7月1日下午,三角交警大队同时对何×业、何×辉、冯×华依法刑事拘留。

据市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1月至去年8月,中山市共有135人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或酒驾引发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处终身禁驾,其中肇事逃逸46人,醉酒肇事53人,醉酒肇事逃逸13人,无证驾车肇事19人,无证醉酒肇事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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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面临定期禁驾,甚至终身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