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高陂一店被查 百余气瓶没收

09.06.2015  12:48

  梅州网讯  (记者罗诚浩)6月5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报道了大埔高陂镇临街店铺非法贩卖瓶装液化气一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记者从梅州市、大埔县相关部门了解到,报道见报后大埔县有关部门组织突击检查,现场发现一处无证经营销售点,查获101瓶液化石油气瓶。

  昨日,记者向大埔县住建局了解到,根据本报的报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埔县住建局联合县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在高陂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对高陂液化石油气几个销售点进行突击检查。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报道内容,对陂华路180号进行突击检查,但并未发现任何与燃气相关的东西。不过,在对沿江二路71号进行现场执法时发现,此销售点是属于无证经营,并且店内无任何安全设施,住建局和工商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对其销售的液化气进行逐一清点,查获101瓶液化石油气瓶,其中有气瓶35瓶,包含17瓶有检测气瓶和18瓶无检测气瓶,66瓶无气空瓶,清点登记后,运到湖寮气库存放。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整治行动对高陂镇白玉路17号镇山燃气供应点和乌槎开发区白玉路108号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虽有取得工商部门发出的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住建局已建议工商部门依法取缔这两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另外,县质监局同时对高陂气库、光德气库、桃源气库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时未发现有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大埔县住建局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液化石油气行业由城建部门负责管理,根据梅州日报所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密联系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现象,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另外,记者了解到,液化石油气站属于质监部门管理,目前全市有30个液化石油气的充气站,质监部门每年都会对瓶装液化气充气点进行检查,此后的日常管理中将要求各气站要严格把关,过期的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应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