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08.04.2021  18:54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

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我校2020年在校生人数进行分配名

额,我校可推荐共3名拟获奖学生:

(一)  港澳及华侨学生二等奖、三等奖奖学金拟获奖对

象各1人,共计2人;

(二)  台湾学生三等奖学金拟获奖对象1人。

三、奖励金额

(一)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本科学生奖学

金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成绩优良。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附件3)的申请条件。请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2、附件3)。

(二)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三)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推荐的人选,结合入学考试成绩或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2019~2020学年度综合测评情况进行复核,提出建议获奖名单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委员会。

      (四)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评审的拟受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根据批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及资金下拔的发放奖金。

      六 、学院推荐及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9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2020级的学生提供入学考试成绩)、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情况、《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附件5)、送行政楼207室,同时将附件3-5的电子版发送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中心邮箱(zxdk@scau.edu.cn)。

 

联 系 人:李丹莹

联系电话:8528008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