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社会治理的变迁和进步
2015年,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密集推出,利益格局进一步深刻调整,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和谐,这些成绩来之不易,离不开社会治理创新。
二〇一五年社会治理的变迁和进步
浙江长兴:乡镇推行“互动式服务”新模式。新华社记者 徐昱摄
在简政放权中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各级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中介收费项目,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和社会去管理,规范行政权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不仅向社会放权,而且向社会投入更多的资源,培育社会主体健康成长。政府和社会的边界逐渐明晰,使得社会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得到改善,为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创造了条件。
在重心下移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地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要求,推进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社区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各地普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社区工作进一步规范。按照费随事转的要求,政府向社区投放和转移的资源更多;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
在社会组织改革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治理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标志着社会组织分类发展迈出了重要的步伐。民政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开展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加快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给以工会、妇联、共青团为代表的群团组织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焕发群团组织的生机活力、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
在信息化建设中统筹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治理。各地纷纷开展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推进社区治理网格化和精细化,运用“互联网+”进行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建立国家网上信访系统,鼓励和支持群众运用网络手段表达意见、反映诉求。在享受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的虚拟社会治理力度,规范网民上网行为。
在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持安全发展、确保公共安全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任务。颁布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的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一张立体化公共安全网。针对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仍然高发频发的现实,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针对高速铁路、城市轨道、油气管网等重点领域和煤矿、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共安全知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
(龚维斌,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