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低”企业明年底全面退出东莞水乡
制图/杨智宏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资料图 蓝业佐 摄)
市政府常务会议昨审议通过多个民生和环保事项
“两高一低”企业明年底全面退出水乡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多个民生、环保事项,分别包括《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有关文件》、《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等环保事项,审议通过了调整完善我市部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的事项、《统一核心市区特定群体乘车优惠范围和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改造升级农贸市场等民生事项及《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底前
20万吨以下包装纸企业将退出
为全面推进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企业(以下简称“两高一低”企业)退出,会议审议通过了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有关文件,提出综合运用“控、打、管、奖、引、督”六大主要措施,引导“两高一低”企业在2015年底全面退出水乡。
要求:
“依法推进工业污染企业整治”
文件的出台,体现了东莞“向污染宣战”的决心。袁宝成强调,要依法全面推进水乡经济区工业污染企业整治,忍住“一时之痛”,引导“两高一低”企业退出。水乡管委会、环保、水务等部门要高度配合,镇街要尽快全面铺开,确保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地实施。
对于水乡经济区后续发展工作,袁宝成做出五点要求,一要推进集体经济后续发展,实现产能、产业有序更替。各职能部门与水乡各镇要共同努力,加快引入好项目、好资源,及时填补落后产能腾出的新的发展空间;
二要依法推进污染企业整治,运用法律的手段推进环保整治,并结合合理的政策引导和财政奖励手段,实现环保倒逼;
三是补助政策要一视同仁,确保公正补贴、公平补贴、透明补贴,决不搞“人情补贴”,决不能“厚此薄彼”;
四要积极引导企业进驻环保产业园。要进一步创新政策,降低企业入园成本,打消企业的入园顾虑,确保让企业愿意进、进得来、留得下、发展好;
五要做好关、停、并、转工作的效果评估和验收,对整治前后的水质、用电进行数据比对,启动严肃的问责机制,用严肃的考核检验治理的效果。
目标:
5万吨以下生活用纸生产企业退出
会议提出了具体的整改目标。造纸行业方面:除中堂环保专业基地外,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审批生产能力在20万吨以下的包装纸生产企业和年审批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下的生活用纸生产企业退出;并对年审批生产能力在20万吨及以上的包装纸生产企业和5万吨及以上的生活用纸生产企业的发电燃煤机组和工业燃煤锅炉在2014年底前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关闭l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
中堂环保专业基地内,要在2016年6月底前实现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专管收集排放、尾水达标治理和集中供热,否则将参照实行基地外的有关引导退出政策。
漂染、洗水、印花、电镀、制革行业,要在2015年底前依法全面完成推动此类重污染行业企业搬迁进入环保专业基地或者关闭。无证无照污染企业和小作坊在2014年底前全面摸查并依法取缔,并建立有效长效监管机制。
文件提出,对退出造纸企业的奖励主要根据单条生产线的实际设计产能,按主要设备不同购置年限分档次进行奖励,优先奖励购置年限短或标准高的生产线;对镇街、村集体的补偿,主要针对“两高一低”造纸企业退出造成税收留成减少补偿和集体厂房空置的补偿。
差别化环保准入
推动产业聚集化、高端化、环保化
会议审议通过的《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提出,在不同环境特征的区域实施不同的环境管理政策、不同产业实施不同的环境管理政策。对全市辖区内的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敏感区、重点流域控制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区域内建设项目实行严格控制。其中,要求电镀行业中水回用率要达到60%以上,漂染、制革、洗水、湿式印花等行业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造纸行业中水回用率达到85%以上。
袁宝成强调,近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大力整治,我市水环境、大气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环境承载、环境容量压力依然巨大,及时启动差别化环保准入工作十分必要。要严控增量,严把环保关;要削减存量,对现有污染企业加强整治、引导,以环境保护主动优化经济发展。
基本原则:
防控工业、商业、居住混建
基于全市的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分别从规划引导、总量控制、集约发展、风险防控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防控工业、商业、居住混建,推动产业向聚集化、高端化、环保化方向发展。
新建、扩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要按照现役源“双倍总量替代”方案,原则上由各镇街提供现役源关闭淘汰计划及承诺明确排放总量指标的来源,改扩建项目必须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切实减轻区域污染负荷。
依法关停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又拒不进入定点基地的重点污染企业,全面削减全市污染负荷。
分区控制:
水源地保护区严禁新建电镀项目
根据全市地理位置、发展定位、环境功能定位、环境容量等因素,对全市辖区内的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敏感区、重点流域控制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等区域内建设项目实行严格控制,引导产业布局全面优化。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的水源保护敏感区以及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鞣革、造纸、重化工、发酵酿造、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点污染项目,同时要综合利用限期治理、排污许可、强化执法等行政手段依法倒逼区域内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或关闭。
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新引进的项目必须是技术含量高、能源消耗低、排放污染物总量少的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强度要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水平。
“两高一低”企业全面退出水乡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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