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法律顾问 长安洪梅为重点打造样板
自2012年5月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全市驻村(社区)律师已为基层群众、村(居)组织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875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81场(次),起草修改村规民约、审查合同2593件,为村(居)出具法律文书1131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8件,参与调处纠纷2812件。
一村一法律顾问 长安洪梅或做样板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两周年,将培育先进经验,完善推进办法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自2012年5月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市590个(社区)均已配备了一名公益法律顾问。截至今年6月,全市驻村(社区)律师已为基层群众、村(居)组织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875人(次),起草修改村规民约、审查合同2593件。
市司法局还计划今年将选取长安与洪梅两镇,打造我市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样板镇。
两年来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875人次
据市司法局通报,自2012年5月以来,该局以“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为原则,通过以事务所与镇街司法分局进行“所局结对”的形式,带动村(社区)与律师签订一村(社区)一公益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目前,全市590个村(社区)各配备了一名公益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公益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主要由社会律师或镇(街)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其中,律师331名,法律工作者114名。
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驻村(社区)律师已为基层群众、村(居)组织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875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81场(次),起草修改村规民约、审查合同2593件,为村(居)出具法律文书1131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8件,参与调处纠纷2812件。
市司法局通报称,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受到广大基层群众的欢迎。
驻村法律顾问要做“四个一”服务
截至今年6月,刚好是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两周年,目前该项工作已初步建立起一套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
其中,建立了“双向选择、择优和就近”三项原则的律师遴选机制,充分考虑村(社区)的意见,注重选择大局意识较强、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在服务内容上,市司法局进行了细化,并明确要求,派驻律师每周至少与村(社区)进行1次电话沟通;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每季度至少在村(社区)举办1次法治讲座;每年至少为村(社区)开展1次法律培训。
在法律顾问一年任期届满后,市司法局还通过定期实地检查、台账检查、听取村(社区)委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初选长安洪梅为市重点打造样板镇
虽然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
市司法局通报,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提升”的工作思路,初步计划选取长安镇、洪梅镇为我市重点打造的样板镇,培育长安镇、洪梅镇的先进经验,总结和完善推进办法,适时将样板村(社区)工作经验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