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男子捡来怪鱼当宠物养 放生才知是"杀手"

19.07.2016  20:33

18日上午,佛山警方在东平河边巡查时,无意中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放生一条长7 0厘米、重6斤多的“淡水鱼杀手”鳄雀鳝。有专家表示,原产北美,放生或逃逸到中国水域,在华南已经形成野外种群,且卵和肝脏有毒,目前在国内暂无天敌,会严重破坏当地水体生态系统。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将要承担法律责任。目前,鳄雀鳝已被警方暂扣,随后移交农林渔业部门处理;而放生男子由于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

男子:每天二三十元差点被吃穷

18日上午9时许,高新派出所社区民警利永鹏正在东平河边巡逻,防止市民野泳发生溺水事故。巡逻中,民警发现一男子站在河边,形迹可疑,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经盘查,塑料袋内,竟然装了一条长70厘米、重6斤多的“怪鱼”:体色黄黑相间、腹部白色;嘴巴酷似鳄鱼嘴,上下颌还有骨板,嘴里长满白色锋利的牙齿。其身体被菱形的硬鳞覆盖,像是蛇皮,摸起来表面湿滑。怪鱼在塑料袋内拼命挣扎,一名成年人要双手紧紧抓住鱼鳃,才能将其控制住。

放生男子阿友称,“怪鱼”系自己去年10月在东平河边“拾获”,当时鱼只有10厘米、形状比较特别,遂带回宿舍饲养。平日里,买点小鱼小虾、饲料喂养,没想到,几个月后,“怪鱼”迅速膨大,自己每天要花二三十块钱喂养,经济上日渐吃不消,加上鱼太大,饲养的水缸已逐渐放不下,不忍杀死,遂决定放生。

专家:国内无天敌 食用或致命

饲养了数个月,阿友依旧不知道鱼叫什么;但经专家鉴定,怪鱼竟然是鳄雀鳝,原产于美洲地区,和“食人鲳”齐名的“世界十大淡水凶猛鱼”。据悉,鳄雀鳝属史前鱼类,在地球上已生存1亿多年,是一种古老鱼种,比恐龙还早出现,有着活化石之称。

据介绍,鳄雀鳝生性凶猛,位于食物链顶端,在国内没有天敌,“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它几乎通吃”,其吞噬能力类似于蛇,可以吞下达到自己身体长度三分之二的猎物;其次,鳄雀鳝食量惊人,成年体长可以达到3米,一天可以吃几十斤淡水鱼;再次,其繁殖能力强。“极有可能对本地鱼类造成毁灭性伤害”。

珠江水产研究所一专家表示,鳄雀鳝鱼卵和肝脏有毒,若不慎食用,可能致命。此外,鱼肉也并不好吃。“该鱼是作为一种观赏性鱼引进国内的。该鱼的环境适应性很强,在广东水域可以活下来,对生态的影响肯定会有,在湖泊中影响会明显一些,在河水中则会逐步显现出来。

据悉,近年来鳄雀鳝在佛山出现数次,2016年1月,南海丹灶一名市民在仙湖里钓起了一条长达1 .58米,重约90斤的巨型“鳄雀鳝”。20 0 8年8月,一条鳄雀鳝也曾被渔民发现于南海虎榜村的一鱼塘内。

延伸

随意放生造成损害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同时还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市民,家中养的鳄雀鳝、食人鱼等不要轻易放生。市民如果不想养的话,可以送到野生动物救助机构,也可以自行捕杀。如果被放生的外来物种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导致环境恶化,依照《环境保护法》,放生者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佛公宣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