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一读者:如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2.12.2014  12:43

  兴宁一读者:我们小区业主想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共用设施进行维修,不知如何提取?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必须先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2名以上的受益业主代表提出使用方案,再经由小区2/3的业主同意后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经施工单位实施维修,维修工程完工后由小区业主进行验收签发验收报告,并填写《专项维修资金划款申请表》和《支取使用明细表》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银行根据审核批准后的申请表和使用明细表划款到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