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一起来完善东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12.05.2021  04:33

5月11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5月21日前,市民群众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意见稿》对东莞全市的环境管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等进行清晰界定,为今后空间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发展等提供了“绿色标尺”。

■环境优美的东莞市中心区域(资料图)

构建“三线一单”管控体系

到2025年,东莞将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44.2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3.99%;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19.7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4.87%。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6.74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32.38%。

落实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维持100%,省考及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

明确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3400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控制在413万吨以内,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5%,碳达峰年限达到省设定要求。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长新的美丽东莞基本建成。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8个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8个,其中陆域85个、海域13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重要区等生态空间,全市共划定优先保护单元29个,面积400.8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6.30%,主要分布在东南临深片区的清溪、樟木头、凤岗,东部产业园片区的黄江和谢岗,滨海片区的厚街和虎门,城区片区的东城街道,以及松山湖片区的大岭山和大朗。

陆域重点管控单元,是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为工业集聚区和城镇建设集中区,全市共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3个,面积1743.83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70.88%,空间分布较广,除在水乡新城片区面积占比较低外,其他区域均有广泛分布。

陆域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共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3个,面积315.46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2.82%,主要分布在水乡新城片区的麻涌、中堂、洪梅、道滘以及城区片区的万江街道。

海域环境管控单元,全市海域共划分13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个,重点管控单元9个,无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港口航运区和劣四类海域。

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省管控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方面,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严格限制在环保专业基地外新建、扩建和迁建造纸、电镀、漂染、洗水等重点污染项目;大力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在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范围和大气受体敏感区内严格限制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方面,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全市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纳污水体超标或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积极推动涉及生产废水和VOCs排放的项目安装主要污染物全过程智能监控设施,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镇街(园区)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加强跨镇街(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作。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在能源资源利用上,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各领域节能减排,推进“无煤化城市”建设,培育绿色交通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化发展,实现减污与降碳相协同,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

意见反馈渠道——

电话:0769-2339113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信: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邮政编码:523073。

文字:周桂清

摄影:郑志波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