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热恋时给女友发2万多红包 分手后欲追回遭驳回
文/羊城派记者 周哲 通讯员 张小敏 罗倩琳
如今,网络转账已经成为热恋中的情侣们表达爱意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恋爱中转给伴侣的巨额转账,一旦分手闹掰,还能要回来吗?12日,禅城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阿辉通过微信向小黎转账带有数字“520”“1314”的金额共计26052元,分手后,阿辉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黎返还相应款项。最终,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恋爱期间花钱 分手后想取回
阿辉诉称,为帮助小黎做成生意付出大量金钱,且小黎常以买彩票欠别人钱等理由,要求阿辉提供帮助。2018年7月份的某天,小黎突然消失,不知去向。为此,阿辉去派出所报了几次案。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只有阿辉本人陈述,很难进行处理。
2019年3月31日,阿辉与小黎一起到派出所要求处理。小黎承认与阿辉外出消费的花费为5万到6万元,买衣服和化妆品等几千元,现金为1万元,阿辉有转账记录证明的款项为26572元。阿辉认为,小黎以虚构事实的方式欺骗阿辉,所得款项应予以返还。为此,阿辉提起诉讼。
小黎辩称,其没有向阿辉借款,双方不存在借款关系。小黎与阿辉曾是男女朋友关系,阿辉向小黎汇款是用来表达爱意和相处时的开销。阿辉通过微信多次以1314和520的金额向小黎汇款,用数字的谐音向小黎表达爱意,小黎也会用自己的钱用在与阿辉之间相处时候的开销。
不符合借贷关系 诉请还款缺依据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首先,在案涉款项的给付期间,阿辉与小黎存在情侣关系并同居,在此特殊关系下,由于阿辉向小黎微信转账的款项并未备注用途,不排除双方之间存在赠与、共同支出的可能性。其次,阿辉向小黎微信转账的款项部分金额为“1314元”和“520元”,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这些特殊数额的转账本质是一种情感表达,不同于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借款的行为。再次,根据微信转账记录显示,阿辉向小黎转账其他非特殊数额的款项存在不定期、不定额的情形,并不符合民间借贷常理。最后,阿辉仅是在同居关系破裂后提出相关要求,难以印证阿辉在转账时具有出借款项的意思表示。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阿辉并未提供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证据,由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陈述等并不能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则阿辉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最终,法院驳回了阿辉的诉讼请求。阿辉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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