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上屋抽梯”致人坠亡 执法岂能没有人性?
■ 东 方
近日,一则“郑州城管把梯子抽走造成一广告牌安装工坠亡”的视频引发关注。经调查,当日广告牌安装属违规施工需立即拆除,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人拆除时将施工用的三轮车和梯子从现场带走暂扣。两个工人被困三层建筑楼顶,其中一人就用绳索从楼上滑下来,过程中不慎坠落死亡。消防人员赶到后,将另一名施工人员安全送到地面。目前几名执法人员已被免职、停职处理。
“三十六计”中有“上屋抽梯”之计,意思是送人家上了高楼却搬掉梯子,比喻诱人向前而断其后路,使其束手就擒。此计是奸计还是妙计,应视使用者的出发点而论。在《射雕英雄传》一书中,黄蓉就用此计差点拿下死对头“西毒”欧阳锋,使不少读者惋惜。但是现在郑州城管对安装工也玩“上屋抽梯”造成一人坠亡,即便是临时起意,相信都令民众愤怒。
平心而论,违规行为是必须制止,而且执法必须要有刚性。众所周知,现实生活中各种违搭违建、非法占道行为“你方唱罢我登场”,城管疲于应付各种“刁民”“走鬼”是不争的事实。针对各种违规乱象,城管依法取缔或暂扣、没收工具是正常行使职权。而且面对此类“春风吹又生”的野蛮现象,执法还必须有一定的刚性,才能灭绝违法乱纪者的各种幻想。但是,执法讲刚性不等于就可以没有人性。上述事件中,有目击者称:“城管嫌拆得慢,就把梯子带走了。”对于当事城管所为,相信不少人会质疑:因为嫌人拆得慢就断了人家的“生命通道”致人坠亡,起码的人性哪去了?
诚然,包括城管在内的各个执法部门如何执法,应该有明确的程序规定和法律范畴,但并没有哪一条规定标明可以置违法者的生命于不顾吧?我们客家有句谚语:“卖笠麻一顶一顶来”,就是说做事情要有条不紊才能做到尽善尽美,执法也应如此。违规广告还没有处理好就“带走暂扣”施工人员的梯子,把别人撂在三层楼高的地方不管,当事人涉嫌渎职不说,还有点草菅人命的味道。
依法治国是时代主流。面对花样百出的各类型执法对象,执法人员不仅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甚至还要用智慧、使策略,科学应对胡搅蛮缠者。同时,执法时一定要守住最起码的底线:人性不能丢,绝不干类似“上屋抽梯”的勾当,否则即使善用“走为上计”,民众的唾骂也是怎么都躲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