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通报去年为官不为十案例:交警重复登记违章处罚
数千亩滩涂被霸占20余年无人过问;公租房长期停工不交付;扶贫资金优亲厚友;卫生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一条违章处罚记录重复传送了3次,群众多次反映一直没删除……昨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集中通报2016年广东问责为官不为十大案例。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
湛江市徐闻县:数千亩滩涂被占20余年无人过问
1995年至2016年9月,徐闻县和安镇冬松岛6200余亩海滩涂被部分村民(其中有的以“兄弟会”、“兄弟联”的名义)霸占经营,其他群众到被非法霸占的海滩涂上采海,必须得到霸占者允许并交费。对此,徐闻县纪委、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林强、原局长陈舜等15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徐闻县政府、省渔政总队徐闻大队等有关领导共18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
肇庆市封开县:公租房长期停工不交付
封开县公租房建设项目是2011年县政府为民惠民10件实事之一,计划2013年上半年交付使用,但该项目工程出现长期停工,直至2016年初仍未能交付使用。2016年3月,肇庆市纪委给予封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汉荣党内警告处分。封开县监察局给予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李立强行政记过处分。
梅州市五华县:村干部优亲厚友
2014年至2016年期间,五华县岐岭镇联安村、黄福村将18户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属及村民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每户违规领取18500元;黄福村委会以向村公益事业捐款为名向30户危房改造对象收取每户500~3500元不等的费用。2016年9月,岐岭镇副镇长钟耀荣、岐岭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苏爱权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韶关市仁化县:水务局执法不严失职
浈江河仁化县周田镇较坑村委会瓦片地村河段属禁止采沙河段,自2014年以来,在该河段的非法采沙行为频繁发生。仁化县水务局在查处非法采沙行为时存在处罚不当、执行无力等失职问题,该河段辖区的周田镇政府存在打击不力等失职问题。2016年12月,仁化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罗湛明、副大队长梁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茂名信宜市:白石镇金林村扶贫资金把关不严
2011年5月至2015年2月,白石镇金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世荣与村干部陈昌道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扶贫资金2.09万元,并以部分虚假材料申报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41万元。2016年4月,信宜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李世荣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4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惠州市惠东县:国和村扶贫资金监管缺失
2010年,惠东县宝口镇国和村被确定为省级贫困村,省、市、县均投入资金帮扶。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间,宝口镇国和村委会使用大量白条单报账,其中有8张白条单共23.47万元涉嫌被宝口镇党委委员谢远军、国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翁景新贪污。2016年11月,惠东县纪委、县监察局给予谢远军、翁景新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揭阳市惠来县:“含尾坑”垃圾处理场建设缓慢
惠来县“含尾坑”卫生垃圾处理场是《广东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县一场”项目,按要求该项目须于2012年年底前开工、2015年年底完工投入使用,但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年底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16年4月,揭阳市监察局给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科长黄海通行政记过处分。
阳江市阳西县:河尾村村民7年拿不到补偿资金
因阳西县林业局及新圩镇政府、镇林业站、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新圩镇河尾村2011年至2016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7万余元未发放至村民手中,村民反映多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8月,阳西县纪委、县监察局给予新圩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科员叶桂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江门恩平市:君堂镇堡城村锦江河严重污染
2015年8月,江门恩平市君堂镇堡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志坚未经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将近6亩农用地违法出租给私人老板用作陶瓷加工使用,租期15年,其倾倒填埋的垃圾、陶瓷渣土对流经该村的锦江河造成严重污染。2016年11月,恩平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恩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吴磊庭等人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交警重复登记违章处罚
深圳市某群众于2015年11月18日因违章驾驶被处罚,由于系统程序问题造成移动执法终端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复传送了3次违章处罚记录,群众多次反映一直未予删除,直至2016年4月26日暗访曝光后才纠正。2016年6月,深圳市公安局纪委给予交警支队光明大队民警赖志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民警王馨平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同时,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排查撤销了873条重复交通违章处罚记录。
短评:
不作为必问责
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要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各级纪委每年要盘点问责情况,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省监察厅在盘点去年问责工作的基础上,抽选出问责为官不为的十大案例予以集中公布,以表明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严明执纪态度。
2017年将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任务异常繁重,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异常严峻,要想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尽职尽责,撸起袖子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在状态的行为,凡因此延误工作,贻误发展,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进行严肃问责。
集中公布问责为官不为的十个案例,目的就是释放要求越来越严,监督越来越严,问责越来越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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