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最高罚款20万元

07.07.2017  09:13

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最高罚款20万元

大洋网讯 加油站有刺鼻的汽油味?会被要求进行整改!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7月起,广州将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专项执法,督促业主单位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有效运行。根据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记者随环保执法人员在从化区中油BP的盈通加油站进行检查。该加油站采取的是集中式处理,相比现在较先进的分散式油气回收处理方式,这个加油站的设备有些老化。不过记者在现场也并没有闻到很大的刺鼻汽油味,而执法人员在进行回收装置的气液比检查后,发现也是合格的。

不过最终执法人员还是给这一加油站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60日内完成整改。原因是该油站的定期检查制度不够完善,没有把油气回收装置的巡查记录贴上墙;而且该油站的储油库没有双层防渗装置。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是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运行和管理的各环节进行逐一检查,打击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不正常停用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等性质较为严重的,将从重处罚。

(广报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